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,五河县淮河石化国防路加油站项目在建设完成后,依据环评批复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,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。本报告旨在系统呈现该项目的验收监测过程、结果及结论,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验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一、 项目概况与验收依据
五河县淮河石化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位于五河县国防路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区、储油罐区、站房及配套的油气回收、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。项目在设计、施工和试运行阶段,均力求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。
本次验收监测的主要依据包括:
- 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;
-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;
- 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、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、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等相关国家及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;
- 经批准的验收监测方案。
二、 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
经现场勘查,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,具体包括:
- 油气回收系统:已安装卸油油气回收系统(一次回收)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(二次回收),设备运行正常,旨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无组织排放。
- 水污染防治设施:站区实行雨污分流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,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,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相关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。地下储油罐采用双层罐体并设有渗漏监测系统,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。
- 固体废物管理:设置了分类收集设施。清罐油泥、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;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。
- 风险防范措施:配备了消防沙、灭火器等应急物资,罐区设有防火堤,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。
三、 验收监测内容与结果
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,按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监测。
- 废气监测:
- 监测点位:厂界上风向1个参照点,下风向3个监控点。
- 监测因子:非甲烷总烃(表征油气挥发)。
- 监测结果: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为[X.XX] mg/m³,符合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0952-2020)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(4.0 mg/m³)要求。
- 噪声监测:
- 监测点位:项目东、南、西、北厂界外1米处各设1个点位。
- 监测时段:昼间、夜间。
- 监测结果:各厂界监测点位的昼间、夜间等效声级值均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。
- 废水监测:
- 监测点位:废水总排口。
- 监测因子:pH、化学需氧量(COD)、悬浮物(SS)、石油类等。
- 监测结果:所测因子浓度均符合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纳管标准。
四、 环境管理检查与公众意见
检查表明,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基本健全,环保规章制度较为完善。在项目试运行期间,未收到周边公众关于环境污染的正式投诉。本次验收期间进行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显示,受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。
五、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
结论:五河县淮河石化国防路加油站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。根据监测结果,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、噪声均能达标排放,废水妥善处理,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处置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,具备正常运行条件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总体符合要求。
建议:
1. 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,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等关键设备长期稳定高效运行,并定期进行检测。
2. 完善环境监测计划,定期对厂界无组织废气、噪声进行跟踪监测,建立监测档案。
3. 持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,定期演练应急预案,确保环境安全。
4.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,确保所有危险废物得到合法、安全处置。
在落实后续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,该项目具备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。